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教[2008]19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0-28
实施时间: 2008-10-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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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苏发〔2008〕8号)中关于对省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使用的要求,我们就整合后的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拟定了五个管理办法(见附件),已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2.《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3.《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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