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核准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4]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4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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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地税发[2000]038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有关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核准权限予以调整。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核准权限的调整
  对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采取审核与备案相结合的办法,授权市、县级地税局对其审核,并报省局备案。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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