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企业跟踪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5]26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12
实施时间: 2006-1-1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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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企业跟踪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果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企业跟踪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企业的后续管理,巩固转让定价调查调整成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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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