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6]4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14
实施时间: 2006-3-14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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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5]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报批类减免税
  (一)减免税申请的受理
  收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资料,税务机关应当给纳税人开具《税务资料受理回执》。
  依法不予受理纳税人减免税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填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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