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税局江苏省国税局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对公路客运开征燃油附加及实施有关扶持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服[2006]23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6-6-28
实施时间: 2006-6-2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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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交通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工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6]64号)精神,为减轻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路客运企业成本增加的影响,经省政府同意,在基本运价不调整的情况下,对公路客运开征燃油附加,同时实施相关扶持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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