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佳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6]34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30
实施时间: 2006-9-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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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税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佳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6]1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佳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是由英属维尔京群岛环球科技国际有限公司于1999年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经营地为苏州市吴中区,注册资本320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主要生产销售软、硬性线路板及相关电子零件产品。2004年2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4]135号)批准同意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4800万美元,增资项目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确认,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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