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社[2008]4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9-1-12
实施时间: 2009-1-12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4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