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怡球金属[太仓]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7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7
实施时间: 2007-12-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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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怡球金属(太仓)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2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怡球金属(太仓)有限公司是由萨摩亚佳绩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2998万美元,经营期限为50年,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新型合金材料和各类新型有色金属材料,黑色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环保机械设备、熔炼设备、分选设备、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的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业务。
  2007年3月、11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两次批复(苏外经贸资审字(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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