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刚化工[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7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7
实施时间: 2007-12-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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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金刚化工(昆山)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2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金刚化工(昆山)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0年6月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投资总额2999万美元,经营期限为50年。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环氧油漆、丙烯酸油漆、聚酯彩钢油漆、环氧漆固化剂、缓释剂、油漆助剂;加工石膏、装饰板等新型装修材料;销售自产产品。
  2007年5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审字(2007)05209号批复,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4000万美元,投资总额增加到4999万美元。增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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