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阴浚鑫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8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7
实施时间: 2007-12-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9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江阴浚鑫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单独计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锡国税发[2007]28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江阴浚鑫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从事高科技绿色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后经多次股权变更,由中国香港中侨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该公司变更为外资企业。
  2007年9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审字[2007]第02275号批复,该公司的投资总额由2500万美元增加至7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美元(新增4000万美元),增资资金用于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