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50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9
实施时间: 2007-12-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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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镇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镇国税发【2007】3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是由美国CLEAR IDEA L.L.C于1995年在镇江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投资总额400万美元,注册资本235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隐形眼镜、护理药品、金属眼镜架及其配件和光学产品。
  2004年12月经丹阳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批准,该公司新增年产1000万片角膜接触镜及4000万瓶护理液生产项目。此后自2004年12月至2007年8月,该公司投资总额由400万美元陆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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