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发文文号: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年第10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02-7-27
实施时间: 2002-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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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02年7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涉案物品,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追缴、没收、查封的物品以及涉案的其他物品。
  本条例所称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以下简称价格鉴证),是指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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