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价格鉴证案卷评比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认发[2006]19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9-10
实施时间: 2006-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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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了全面了解和准确评价价格鉴证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涉案物品价价格鉴证条例》,规范价格鉴证行为,提高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山东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案卷管理规定》(鲁价认发〔2006〕78号)的要求,决定开展价格鉴证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市、县(市、区)价格认证中心自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按照《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实施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并已办结的案卷。
  二、评查规定及评分标准
  《山东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案卷评查规定(试行)》、《山东省涉案财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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