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氧氟沙星滴眼液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鲁价格函[2006]10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10-12
实施时间: 2006-10-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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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氧氟沙星滴眼液等药品(均为GMP标准)省定最高临时零售价格(见下表),自2006年10月1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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