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发[2007]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1-12
实施时间: 2007-1-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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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政策,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现就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912号)所涉及的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加价率执行对象、范围以及部分药品的作价原则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发改价格[2006]912号”文件涉及的医疗机构加价率执行对象和范围问题。
  1、执行对象为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执行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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