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认发[2007]7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4-9
实施时间: 2007-4-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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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开展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建设活动,是加强价格认证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价格鉴定、认证工作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举措。《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省价格鉴定、认证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规范化价格认证机构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标准,逐步推进,严格考核,加强管理。
  二、工作原则: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择优推荐。
  各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县(市、区)价格认证机构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名额不限,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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