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数据使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进[2000]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23
实施时间: 2000-5-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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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自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推行以来,由于专用税票电子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一直存在较多问题,给退税部门在审核退税时对进货凭证的计算机核对审核造成了较大障碍。随着国税基层部门计算机应用水平的提高和认证系统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目前,我省的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数据的录入传输量已有较大提高。同时,伴随着退税率的提高,骗税活动又有所抬头之势。为进一步严密出口退税单证审核,严防骗税问题的发生,省局决定建立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数据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专用税票的使用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内容,以此推动我省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一、各市地国税局要对专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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