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文明办税“八公开”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7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文明办税“八公开”的目的和原则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增加办税透明度,促进公正执法和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推进全省地税系统的廉政建设,制定本实施办法。
  文明办税“八公开”本着利于征管、便于监督、简便易行的原则实施。
  第二条 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纳税人的权利
  1.享受国家税法的规定减税免税优待。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据国家经济政策,为支持和鼓励某些产业、产品和经营项目的发展,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一定条件和范围内给予的扶持性减税、免税;另一种是纳税有特殊困难或遭受自然灾害,税务机关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