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民发[2006]1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6-1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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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宣传部、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辽宁省内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保障民间组织的合法权益,便于民间组织开展正常活动,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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