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2]56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27
实施时间: 2002-12-27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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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审计规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务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审计规程》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大审计工作力度
  《审计规程》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入世以后涉外税收管理的状况,加强和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进行涉税检查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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