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6]6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19
实施时间: 2006-5-19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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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新办企业所得税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对代开票货物运输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退税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完善相关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密切工作配合,及时沟通税收征管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把货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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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