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6]6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23
实施时间: 2006-5-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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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推广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对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修订、完善,是落实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是适应企业所得税改革的需要,是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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