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法[2009]25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9-28
实施时间: 2009-10-1
法规类型: 行政复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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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暂行规定
  为加强本市地税系统税务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根据《北京市关于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地方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税务行政执法争议是指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在职责权限的界定、执法依据适用、行政执法衔接和配合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税务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是指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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