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涉企收费项目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费[2009]32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11-25
实施时间: 2009-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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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生产流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省级立项的涉企收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2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以下收费项目:
  (一)取消气象部门的升空气球服务费;
  (二)停止教育部门征收的地方教育发展费(自2009年1月1日起);
  (三)停止物价部门征收的服务价格监审证工本费。
  二、各地物价、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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