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充值专用发票及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6]31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6
实施时间: 2006-7-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0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鉴于近期投入使用的市政交通一卡通IC卡,在充值后所取得的专用发票与乘坐出租汽车后取得的刷卡式专用发票在财务处理中存在重复报销行为,为了加强发票管理,规范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目前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共有两种。一种为支持现金消费的普通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其发票式样中不带有刷卡信息栏;另一种为刷卡式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其发票式样中带有刷卡信息栏,通过市政一卡通IC卡刷卡付费后,在信息栏中显示刷卡信息。刷卡式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也支持现金付费方式,如使用现金支付,刷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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