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6]46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3
实施时间: 2006-8-1
失效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8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6]1337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