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政办发[2007]57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12-19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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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及《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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