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的决定
发文文号: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6-6-10
实施时间: 2006-6-25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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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06年4月27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6年5月26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2006年6月10日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公布自2006年6月25日起施行)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条例废止案》,决定自2006年6月25日起废止《沈阳市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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