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软件升级后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函[2004]31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4
实施时间: 2004-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8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分局、县(市)局:
  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一窗一人一机”的工作安排,我局于春节前进行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软件的升级工作。此项工作涉及防伪税控税务端的四个子系统,具有软、硬件环境要求高,数据准备工作量大,导出、迁移数据科技含量高等特点。为确保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软件升级工作的顺利实现,市局在升级期间暂停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认证抵扣和专用发票的发行、发售工作,这样一来,本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认证抵扣工作将集中在春节后的29日、30日、31日三天,相应的专用发票发行、发售工作也比较集中,给本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发票认证抵扣工作和专用发票的发行、发售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