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度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函[2004]85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8
实施时间: 2004-4-1
失效时间: 2004-6-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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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县(市)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国税函〔1998〕156号)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年审管理办法》(辽国税一字〔1999〕28号)的规定,每年定期对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年度审验。现将2004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明确如下:
  一、年审时间
  本次年审从2004年4月1日起到2004年6月30日止。
  二、年审对象
  凡在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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