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集贸和专业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发[2005]211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7-8
实施时间: 2005-7-8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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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集贸和专业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实施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市场管理。对市场实行分类管理,是在巩固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市集贸和专业市场进一步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基层局要充分认识实施市场分类管理的重要性,按照《沈阳市国家税务局集贸和专业市场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各基层局所辖市场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切实提高市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合理分类,加强市场监控。各基层局要根据所辖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对市场进行合理分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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