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再次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发[2005]371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8
实施时间: 2005-12-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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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五项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辽国税发[2005]99号)文件精神,按照“最大化的下放审批权限”的要求,以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实效为工作方针,在《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沈国税发[2005]200号)文件的基础上,再次下放企业所得税审批权限。从2005年9月1日起,对市局保留的十七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局。内容如下:
  1.下岗再就业减免税(9项);
  2.扶持城镇退役士兵减免税(5项);
  3.安置随军家属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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