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发[2009]5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11
实施时间: 2009-8-1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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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省地税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外税分局:
  自《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浙国税征〔2005〕22号)下发以来,全省各地国地税部门协作配合,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两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极大地提高了纳税人的荣誉感和税法遵从度,营造了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诚信体系建设,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信用浙江”和扩权强县等战略部署,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对《浙江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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