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01年3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电[2001]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1-3-3
实施时间: 2001-3-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计电[98]52号)中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成品油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提高210元,由2870元调整为3080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降低4......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