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办价格[2001]122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1-10-23
实施时间: 2001-10-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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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下达部分进口化肥调拨价格的请示》([2001]中农财字第126号)收悉。根据现行中央进口化肥价格政策规定,经审核,现将你公司经营的部分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详见附表)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表中所列价格为带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为港口码头。价格构成包括:折人民币到岸价,保险费,商检费,银行手续费,报关手续费,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钾肥除外),合理损耗,散装化肥灌包费和你公司合理经营费用。其中磷酸二铵,你公司可以表中价格为基础,在上下浮动3%的幅度内与需求方协商确定具体港口交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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