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卫生局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劳社发[2007]4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8
实施时间: 2007-10-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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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卫生局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增强城镇非从业居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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