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发[2007]223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14
实施时间: 2007-12-14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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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为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地税发(2007)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征管实际,制定《沈阳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文中涉及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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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经过税务检查土地增值税退税额度在200万元以上的应报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废止

发文标题: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8-31
实施时间:2016-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