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价格[2003]9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1-17
实施时间: 2003-1-17
失效时间: 2012-12-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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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着力培育住房建设这一新的经济增长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重要意义。我国房地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的调控,建立健全以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为主要手段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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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2]
发文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2-12-12
实施时间:201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