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3]35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5-23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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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有关发电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精神,使原来电网直属电厂从电网分离出来后能正常运行,我委制定了《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办法》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尽快研究测算本省(区、市)新独立出来的原电网直属电厂的上网电价标准,于7月1日前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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