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对价格鉴证资格考试培训单位审批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人员认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3]48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3-6-5
实施时间: 2003-6-5
法规类型: 价格鉴证师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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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关于取消对价鉴证资格考试培训单位审批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人员资格认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对价格鉴证资格考试培训单位的审批。价格鉴证资格考试培训单位的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负责,可采取备案制或其他方式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取消对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人员资格的认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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