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4]3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2-23
实施时间: 2004-2-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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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省(区)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
  为了促进南方电网西电东送,合理调节送、受电双方的经济益关系,决定适当调整云南、贵州向广东送电价格,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将云南、贵州送广东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即调整为每千瓦时0.26元。
  二、南方电网公司西电东送输电价格(含贵广交流三回)仍按我委《关于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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