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7]13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23
实施时间: 2007-5-2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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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分所属于非独立法人、非独立核算、并有独立经营场所的业务机构,事务所应对分所的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并对分所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事务所不得在总机构所在城市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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