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营[2001]2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0
实施时间: 2000-8-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1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3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二十四项执行: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6]430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0-20
实施时间:200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