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委托代征代售单位扣缴义务人税收票证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计[2001]34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2
实施时间: 2001-7-2
法规类型: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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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执行近三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加强了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规范了税收票证管理的业务程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随着税收业务工作的不断拓展,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代售、代收及法定扣缴税款户不断增加,个别单位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同时,却忽视了对委托代征代售单位、扣缴义务人的税收票证管理工作,出现了管理脱节的现象,进而造成协议约定、业务辅导和票证检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近两年发生的多起委托代征代售单位、扣缴义务人丢失、损毁重要税收票证的问题,足以引起我们对委托代征代售单位、扣缴义务人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的重视。为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和税收票证的安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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