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资金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计[2002]50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8
实施时间: 2002-11-8
失效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代扣代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5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的管理,充分调动扣缴义务人及代征单位的积极性,更好的促进税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下发的《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京财预[2002]1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