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银发[1992]221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1992-9-11
实施时间: 1992-9-11
失效时间: 2010-9-29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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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
1992年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外资保险机构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资保险机构,是指依照本办法,经批准设立并营业的下列机构:
  (一)在中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注册的保险公司在上海市设立的分公司(以下简称外资保险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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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修订:
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1995-6-5
实施时间: 1995-6-5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12号
发文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0-9-29
实施时间: 20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