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表彰二○○一年度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文文号: 大价发[2001]9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1-11-30
实施时间: 2001-11-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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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宾馆、饭店(招待所):
  二OO一年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中,大多数宾馆、饭店(招待所)认真负责,积极收缴,保证了征收任务的顺利完成。为表彰先进,激励各征收单位进一步做好明年的价调基金征收工作,经研究,对二OO一年度征收价调基金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附: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先进单位
  大连市物价局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2001年度征收价调基金先进单位
    1、瑞士酒店
    2、大连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
    3、希尔顿大酒店
    4、大连良运大酒店有限公司
    5、天和玉大酒店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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