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4]35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13
实施时间: 2004-12-13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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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密云、怀柔、平谷、房山、大兴、延庆、昌平、门头沟区(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7号)转发给你们。对农村信用社多征收的营业税税款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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