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采集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5]4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21
实施时间: 2005-2-21
法规类型: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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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采集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14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为做好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采集管理工作,经市局研究,补充要求如下:
  一、各局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及时在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对总局通知精神向纳税人进行宣传,并采取各种措施做好纳税人数据采集的辅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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