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05]19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人事局
发文时间: 2005-2-5
实施时间: 2005-2-5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4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
  2005年2月5日
  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在京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其他金融企业经批准可参照执行。
  二、对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的金融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金融企业职工取得年终加薪、年薪制兑现年薪等年度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